根据国务院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(国务院第129号令)和中央、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,我市决定从2009年3月起,对全市非法销售、安装、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(俗称“小锅盖”,以下简称“小锅盖”)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第一条 未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、安装和使用“小锅盖”。
第二条 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,严禁使用“小锅盖”接收境内外电视广播节目,已安装使用的,必须于
第三条 有线电视网络未覆盖的农村地区,已安装和需要安装使用“小锅盖”的用户,必须提出安装使用申请,报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批,办理手续,纳入监管。
第四条 对未经许可,擅自安装、使用“小锅盖”的用户必须在
第五条 对擅自销售“小锅盖”的经营者,工商、广电等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。
第六条 对阻挠或以暴力抗拒行政执法的单位和个人,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处理。
百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

